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9日讯 近日,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(深市监南处罚〔2022〕粤海145号)。飒拉商业(上海)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分公司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服装案显示,飒拉商业(上海)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分公司存在产品(商品)质量违法行为,根据《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》第五章“法律责任”第五十七条的规定,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对其处以罚款2844元并没收违法所得。
公开资料显示,飒拉商业(上海)有限公司是知名快时尚品牌ZARA在国内运营公司。ZARA品牌隶属于西班牙Inditex集团,后者是全球排名第三的服装商,旗下拥有ZARA、PullandBear、MassimoDutti、Bershka、Stradivarius、Oysho、Uterque、ZARAHOME八大服装品牌。
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,飒拉商业(上海)有限公司为INDUSTRIA DE DISENO TEXTIL,S.A.全资子公司。
《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七条规定: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、第二十五条规定的,由主管部门责令生产者、销售者停止生产、销售,没收违法产品,并处违法生产、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;有违法所得的,并处没收违法所得;情节严重的,依法吊销营业执照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以下为原文:
来源:中国经济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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